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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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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要求: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的新格局
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 支持在西部地区建设无水港; 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研究在内陆地区增设国家一类口岸; 支持在跨境金融、跨境旅游、通关执法合作、人员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开展创新; 支持西部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
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西部地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努力实现不同类型地区互补发展、东西双向开放协同并进、民族边疆地区繁荣安全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加强西北省份与江苏、山东、河南等东中部省份互惠合作; 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鼓励广西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推动东西部自由贸易试验区交流合作; 支持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鼓励探索“飞地经济”等模式;
财税政策: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继续通过加大资金分配系数、提高补助标准或降低地方财政投入比例等方式,对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金融政策: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再融资,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 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倾斜,推进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国家统筹管理下实现跨省域调剂。 人才政策:注重选拔符合西部地区需要的专业化人才,建立健全有利于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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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支持重庆、四川、陕西发挥综合优势,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开发开放枢纽; 支持甘肃、陕西充分发掘历史文化优势,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通道、节点作用; 支持贵州、青海深化国内外生态合作,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 支持内蒙古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提升云南与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开放合作水平; 鼓励广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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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重庆、成都、西安等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提高昆明、南宁、乌鲁木齐、兰州、呼和浩特等省会(首府)城市面向毗邻国家的次区域合作支撑能力。 推动北部湾、兰州-西宁、呼包鄂榆、宁夏沿黄、黔中、滇中、天山北坡等城市群互动发展。
【全文完】